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推荐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技人才招引服务科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实施依据

1.《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豫科〔2017169号)第九条“院士工作站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程序是:(一)填写《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省院士工作办公室。新型研发机构可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二)审核评估。根据申请单位涉及的学科领域,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评估通过后提出院士工作站建设建议名单。(三)批准及授牌。按程序研究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行文批准设立院士工作站,并颁发院士工作站牌匾。”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职权类别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处室

其他职权

受理

1.受理责任:收到河南省院士站建设申请后,对要件齐全程度进行初审。要件不全的及时退回,并详细告知原由。

科技人才招引服务科

审核

2.审核责任:对照河南省院士站建设标准要求,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及指数是否达标,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

科技人才招引服务科

推荐

3.推荐责任:在申请书上签章,在平台上进行推荐上报。同时将上报结果报行政审批服务科备案。

科技人才招引服务科

追责情形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不收费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天)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专家评审、现场勘查、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0377-63180003、63138265
受理地点
南阳市张衡路2016号
投诉机构
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
0377-63312913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