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审核推荐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实施依据

1.《科技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第十二条∶“各地方要把推动区域性联盟建设作为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紧迫任务。……推动构建区域性联盟……。”
2.《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第六条∶“实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程,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关键技术领域,积极引导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建立机制灵活、互惠高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瞄准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3.《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年)》(豫政〔2009〕78号)第五条∶“探索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选择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好、我省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组织相关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南阳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宛办文〔2019〕24号)第五条(六)∶“指导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作。”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职权类别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处室

其他职权

受理

1.受理责任:收到平台申请后,对要件齐全程度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及时退回,并详细告知原由。

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审核

2.审核责任:对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具体标准,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及指数是否达标。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推荐

3.推荐责任:在平台上进行推荐上报,汇总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同时将上报结果报行政审批服务科备案。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追责情形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不收费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20个工作日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承诺时限(天)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专家评审、现场勘查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0377-63180003、63180700
受理地点
南阳市张衡东路2016号
投诉机构
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
0377-63312913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