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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登记及省级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解读

时间:2018-08-06 来源: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

访谈嘉宾:袁廷海 科技成果转化与管理科

一、科技成果登记

(一)什么是科技成果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是科技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提交省科技厅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颁发《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登记是了解和掌握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和整体水平,为制定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二)科技成果登记有什么作用?其主要作用是:(1)是国家对科技人员的研究、开发的成果进行确认的重要方式;(2)各级主管部门对科技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3)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必要条件;(4)开展科技成果统计、推广、转化及信息交流、查新的主要来源。

(三)科技成果登记程序:申请账号--系统填报成果内容--审查提交--通过省审核后颁发《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二、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

(一)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等级和种类: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种类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

发明类、社会公益类、基础研究类、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

(二)申报程序:完成单位按要求进行系统填报--市科技局进行审查把关--提交省科技厅形式审核--对提交后的项目进行纸质打印(系统导出),盖章后报省科技厅。

(三)申报条件(2018年):

1. 项目推广应用(或基础研究类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申报之日前,下同),并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

3. 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且至今仍在使用。

4. 推荐项目须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等级条件》,作为支撑该项目符合推荐等级条件的主要科技创新(技术发明)支撑材料,须至少有1件(论文、专利等)取得圆满2年以上。

5. 项目如曾列入省部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推荐,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或结题证明材料。

6. 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7. 同一完成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8. 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9. 不得推荐涉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