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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21-11-02 来源: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


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着力解决南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南阳市科技局制订出台了《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科技政策法规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全面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全市主导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促进更多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动力,为加快建设新兴区域经济中心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实施方案》确定了十四五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目标:建立完善的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市场化运作、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多元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更加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环境更加优化。建成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市外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20家以上;新认定10-15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养200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5亿元,年增长率20%以上,科技成果落地转化500项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制订了四项保障措施,对南阳市十四五期间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系统的安排。

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共享与发布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供需结合,每年组织大型科技成果发布会和不同产业领域的技术对接会20次以上。加强对科技成果的汇集和技术交易的统计,建立科技成果报告制度,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开展军民合作研究开发、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二是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发挥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强化高校院所在成果转化中的支撑作用,大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三是激发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奖励引进高端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贡献者奖励力度,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发展壮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引导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发挥南阳科技大市场科技资源统筹转化平台作用。

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配套政策。三是加强示范引导。四是强化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