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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28 来源: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工作,促进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健康发展,按照《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宛科〔2022〕6号)和《南阳市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宛科〔2021〕41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2年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前通过认定(备案)的3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12家市级众创空间(见附件1)。

二、评价方式及内容

(一)评价方式:评价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采取会议集中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评审完即进行现场考场。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载体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把关,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价论证,通过审阅资料、查看现场,经专家组集体讨论,最终给出评价结论。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撤销”五个等级。对于现场考察不合格的载体,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二)评价内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

三、评价材料

(一)材料准备。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填写《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2022年度评价表》(附件2),撰写科技企业孵化器2022年度工作总结(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市级众创空间填写《南阳市众创空间2022年度评价表》(附件4),撰写《南阳市众创空间2022年度工作总结》(附件5),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各评价载体需要对填报内容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填报承诺书。

(二)材料报送。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2023年2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评价材料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社发科,电子文档发社发科邮箱。

四、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核意见。各孵化载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评价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二)对连续两年评价结果均为“不合格”的载体,取消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称号。对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载体,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五、联系方式

电话:63134170

邮箱:nykjsfk@126.com

地址:南阳市张衡东路2016号


附件:1.南阳市市级孵化载体2022年度评价名单

   2.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2022年度评价表 

   3.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2022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南阳市众创空间2022年度评价表 

   5.南阳市众创空间2022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