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712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南阳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服务南阳经济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市各有关部门、区(市)县和高校院所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成果转化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为南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基本情况
自2018年以来,南阳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南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鼓励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宛转化措施》等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在宛转化科技成果,提升高校院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和平台建设。积极围绕21个产业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平台建设。南阳师范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和南阳科技大市场合作共建淅川、社旗、内乡、新野、西峡等5个县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在企业建设49个研发中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依托高校院所优势学科和龙头企业行业资源,新建市级中试基地9家、新型研发机构8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9家。通过科研平台的建设,有力推进了科研成果从平台到中试到产业化、工程化,形成了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动态调整的全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二)搭建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围绕我市先进制造、数字光电、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市科技局举办大型成果发布会11场,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师院、河南工业职业学院发挥学校科研优势,以需求为导向发布一批先进科技成果,推动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南阳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2022年,我市转化市内高校科技成果200余项。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师院、河南工业职业学院分别出台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横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加速了校内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同时,市科技局强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南阳高新区被评为首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区;南阳理工学院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科技园,实现我市大学科技园“零”的突破;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和南阳豫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被评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新培育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家,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局面。
(三)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发挥“诸葛英才计划”政策优势,引导高校加强基础研究,强优势补短板,实行更加积极、开放的科技人才政策,在科技人才培育、引进、使用等方面持续发力,构建了适应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引领带动的人才政策体系。同时,鼓励高校院所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转移活动,2018年以来,市科技局组织5场技术经理人培训,260余人参加培训;120人参加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人才培养基地举办的技术经理人线上培训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高校科技成果策源地作用。鼓励南阳高校立足南阳企业,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南阳市重点产业链技术关键需求开展研究,发挥科技创新成果策源地作用。实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制度,着力解决我市企业“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大对高校科技创新专项经费的支持力度。
(二)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南阳师范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深耕自身办学特色和发展需求,积极探索深化校地、校企合作模式,促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切实提升我市高校科技成果整体转移转化能力。
(三)积极落实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督促高校积极落实《鼓励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宛转化措施》等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并取得合法报酬。支持高校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按照“先确权、后转化”模式,与成果完成人(团队)通过分割确权、约定权属比例的方式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等。
(四)完善校企科技人才交流机制。完善政府、高校和企业科技人才交流机制,促进科技人才在政府、高校和企业间合理有序流动。联合制定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聘请高校有科研创新能力和有经验的科技人员兼任“科技副总”;鼓励高校聘任企业的高层次研发人员担任兼职教授,提升产学研对接效果。建立政府、高校和企业互派挂职机制,将高校人才和科研资源集聚一线,形成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提升产学研对接效果,使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服务南阳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科技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