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南阳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包括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

二、备案条件  

符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建设条件(见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南阳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三、备案流程

(一)县(市、区)培育建设。为落实放权赋能改革要求,2023年市级双创载体培育建设工作下放到县(市、区)。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市级双创载体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培育指导,组织专家对拟建设市级双创载体的单位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考察,评审通过的双创载体,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科技局备案。

(二)市局备案。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报送的拟备案市级双创载体,统一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备案文件,列入市级双创载体管理范畴。

(三)过程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跟踪指导服务,不断提升载体建设质量。市科技局将加强后续监管,实行不定期抽查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抽查中存在问题的载体记录备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载体,取消备案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创载体是贯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平台,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培育建设双创载体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出台相关支持措施,制定目标任务,狠抓落实。

(二)确定重点任务。各县(市、区)要围绕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以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为重点,以骨干龙头企业为依托,倾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化(或特色化)双创载体。原则上每个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至少培育建设一家市级以上双创孵化载体。

(三)建立工作机制。市县联动,建立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好市县载体培育建设“一盘棋”思想。县(市、区)做为载体建设主体,加强谋划培育;市局重在跟踪服务、监管指导,确保双创载体有序培育、进档升级。

五、备案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于2023年8月4日前,将推荐备案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社发科。

市直单位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拟备案的双创载体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社发科(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六、其它事项

相关材料可以在南阳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在备案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

电话:0377-63134170

邮箱:nykjsfk@126.com

附件:

1.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南阳市众创空间申报书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