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宛、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夯实我市科研基础体系建设,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南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宛科〔2018〕8号),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我市装备制造、数字光电、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绿色食品、纺织服装、节能环保、医疗健康、种业创新、生态农业、畜牧养殖等重点领域,依托南阳市辖区内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以及其他有研发能力的单位,建设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必须在南阳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少于150人,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或不少于3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3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少于3项。
2.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8人。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4.联合申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 不超过2家,并在组织结构中对依托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5.依托单位具有良好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 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附件1);
2.《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3.依托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4.依托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
6.依托单位取得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论文、专利、软著、行业标准等);
7.产学研合作协议;
8.科技研发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9.研发设备购置发票;
10、其他研发创新相关证明材料;
11.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所有申报材料双面打印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注明“南阳市xxx工程技术研究名称 +依托单位名称+2023年”,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各县(市、区)由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报送,市直有关部门直接报送。
四、组织实施
1.申报工作由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牵头统筹开展,各业务科按所负责领域组织形式审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领域由高新技术科负责,新能源与交通、生物技术与医药、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服务业领域由社会发展科技科负责,现代农业领域由农村科技科负责,其它领域由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负责。
2.申报材料请于8月7日下班前按领域报送各业务科,并将“2023年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至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和各业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3.各业务科室于8月16日下班前将形式审查通过材料汇总报至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
五、联系方式
(一)专业领域业务咨询
1.高新技术科:0377-63134965
2.农村科技科:0377-63134961
3.社会发展科技科:0377-63134170
(二)综合业务咨询
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0377-63134946
电子信箱:nyjhk@126.com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