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解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大力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建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结合南阳实际,依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关于促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阳市2018年《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等政策文件,参照国家、省和郑州市、洛阳市、绍兴市等发达地区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制定《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政策清单》)。
一、《政策清单》的基本结构和特点。《政策清单》共分“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产业创新主体培育”“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等6个部分、17条款。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紧扣形势,承接政策。紧密结合新一轮科技创新形势,积极承接国家、省新出台的科技政策,增加了“揭榜挂帅制度”“设立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整体迁入南阳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等10多项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的科技政策。二是集中资源,优化政策。在原《政策清单》基础上进行了大范围、大力度的压缩,把有限资金集中用在“刀刃”上,增加了对“创新型龙头企业”“瞪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研发费用财政补助”等的支持额度。新《政策清单》与2018年《政策清单》相比更加领先、更加聚焦、更加突出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等科技工作,实现了突出重点工作,集聚科技资源,政策支持最优的目标。
二、《政策清单》共有六个方面基本内容:
一是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参照国家、省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每项最高支持100万元。实行“揭榜挂帅”制度,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设立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二是支持创新主体培育。按照国家、省科技政策有关规定,对首次认定的省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整体迁入南阳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奖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兑现不超过30万元的创新券。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量部分给予5%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三是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参照国家、省和其他省辖市科技政策规定,对省科技厅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组建期和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等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等不同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分别给予10-100万元不同的补助。
四是支持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参照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和其他省辖市的做法,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单位分别按照1:3和1:1比例给予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登记站分别按照技术交易额0.5%、技术成交额的0.5‰给予补助,每个单位最高补助30万元。
五是支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参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做法,设立南阳市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南阳市科技信贷准备金,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募集、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方式,解决我市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继续实施企业科技创新贷款贴息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六是支持产业科技人才团队建设。以“院士+”为引擎发展“院士经济”,着力引进高层次的院士人才团队,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补助。对新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团队)、产业创新科技人才(团队)分别给予每个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对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和科技特派员分别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