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审核推荐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
行政审批服务科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 生物医药与社会事业科技科 现代农业农村科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
|
||||||||||||||
实施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
实施依据 |
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第七条:“(二十) 构建人才创新发展平台。通过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条件。”
|
||||||||||||||||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
|
||||||||||||||||
追责情形 | |||||||||||||||||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不收费
|
||||||||||||||||
时限要求 | |||||||||||||||||
法定时限(天) |
120个工作日 《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第十条“从受理申请到反馈结果原则上不超过1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天) |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专家评审、现场勘查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
备注 | |||||||||||||||||
服务电话 |
0377-63180003、63134946
|
||||||||||||||||
受理地点 |
南阳市张衡东路2016号
|
||||||||||||||||
投诉机构 |
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
投诉电话 |
0377-63312913
|
||||||||||||||
流程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