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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南阳市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时间:2024-02-23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南阳市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宛科〔202131号)执行积极促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决定开展南阳市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人选征集与服务团组建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市13个县市区4个功能区范围内有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政村、社区等。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与方式

从全市各级有关单位在职科技人员乡土人才、致富能手、农村经纪人、退休科技人员中征集200名左右科技特派员组建服务团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好,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2.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工业、社会事业和信息化电商等行业科技人员,能够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实际问题。

(三)服务周期与要求

1.原则一年一聘。根据履职考核情况实动态管理,对表现优秀、发挥作用突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对考核结果为差、发挥作用不明显、不能胜任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提前解聘。

2.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接受派出单位、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共同管理。注重服务实效,科技特派员每年原则上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不少于3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次。

3.申请人必须与一家受援对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政村、社区签订服务协议,且专业方向与受援对象科技需求较为契合。每个受援对象只能与一名科技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重复签订无效。

三、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对象围绕受援地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坚持产业兴农,绿色兴农,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为受援地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征集程序及要求

(一)征集与发布技术需求。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本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政村等受援对象提出科技需求,提交至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面向全社会进行发布。

)科技人员对接。科技人员下沉基层,主动拟受援对象进行对接。对接成功后,填写南阳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附件1),并签字盖章。

)科技人员申报完成对接工作的科技人员认真填写《2024年度南阳市科技特派员自荐表》(附件2)。填写完善后,315日前协议书电子扫描件、自荐表一并发送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wkn_001@163.com

人员评选与公示。市科技局汇总后,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定后,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五、服务团组建与经费支持方式

(一)服务团组建方式。

科技特派员完成征集后,分别组建科技特派员市直服务团、市域服务团以及县域服务团三种类型服务团。上述三种类型服务团中的每个团组成人员数量均为10人。

(二)经费支持方式。

随着省与市县财政体制调整,按照新的事权与财政体制改革要求进行经费支持。其中,市直服务团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市直服务团组建单位可根据市财政经费拨付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相关经费;市域服务团工作经费由服务团组建单位自筹解决;县域服务团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根据情况统筹解决。

六、资金使用要求

1.市直服务团工作经费由团组建单位统筹使用,资金使用应遵守《南阳市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宛科〔2021〕31号)及单位相关财务规定。

2.在聘期内,所在团队负责为科技特派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期间,不得以科技特派员身份向指定受援对象收取课酬、咨询费等额外费用不得借服务的名义,推销农资产品。

联系人:张宸  王博

联系电话:0377-63134961


附件:1.南阳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

      2.南阳市科技特派员自荐表

 

南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