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
进入适老模式无障碍阅读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正文内容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创新主体,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我市双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南阳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结合南阳科学技术局关于第二批向各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宛科20224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南阳市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要符合《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申报市级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要符合《南阳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附件2)第条、第六条条规定的备案条件。

    三、申报流程

    按照放权赋能改革要求,各县(市)负责本辖区孵化载体认定(备案)工作,宛城区、卧龙区及各功能区、各高校孵化载体认定(备案)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认定备案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

    (二)组织评审及推荐。各县(市)组织专家对拟建设市级孵化载体的单位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考察,评审通过的孵化载体,以正式文件形式(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科技局备案;各区及各高校按规定将申报汇总表(盖章)、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与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下文。市科技局对评审通过的和各(市)推荐上报的双创孵化载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认定(备案)文件,列入市级双创孵化载体管理范畴。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应围绕我市重点培育的“7+17”产业链,立足各自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为重点,以骨干龙头企业为依托,倾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化(或特色化)双创孵化载体。

 (二)各县(市、区)按要求于2024年6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应做好申报材料和评审过程材料的存档工作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63196700

电子邮箱:nygxk@163.com

附件:1.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2.南阳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3.南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4.南阳市众创空间申报书

                 5.南阳市双创孵化载体备案申请汇总表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南阳市科技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南阳市张衡路2016号 办公电话:0377-63165555

备案号: 豫ICP备05017951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40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

本网站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