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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11-02 来源: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科技政策法规,打通科技成 果转化通道,着力解决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全 面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 移转化,结合南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围绕我市主导产业链部署创 新链,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 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促进更多科技成果 产业化,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动力,为加快建设新兴区域经 济中心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末,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市 场化运作、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企 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提高,专业化技 术转移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市场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健 全,科技成果转化载体获得新发展,多元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 入渠道更加顺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环境更加优化。

主要目标:建成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市外研发机构和新 型研发机构20家以上;新认定10~15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 机构;培养200名以上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全市技术合同交易 额达到25亿元,年增长率20%以上,科技成果落地转化500项以 上。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共享与发布体系

1. 推动科技成果供需结合。围绕装备制造、数字光电、新材 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优势产业,建立集南阳市科技成果展示、发 布、交易等为一体的公共网络服务平台,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和 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线上平台、成果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向 社会公布科技成果供需信息。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 与市内外各种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的深度 交流对接。每年组织大型科技成果发布会和不同产业领域的技术 对接会20次以上。

2.实施科技成果和技术合作登记制度。推广科技成果登记系 统,确保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 科技成果信息并向社会开放共享。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会 同有关部门建立科技成果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实施情

况以及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 作,落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好高校、 科研院所、企业的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对技术合同登记站每年 按技术成交额给予0.5 %的财政补助,每个站点每年最高补助30 万元。

3.加强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强化军民技术需求对接,开 展军民合作研究开发、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完善军民科技成 果转化对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对接活动,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 向转化。

(二)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1.发挥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 的主体。大力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国家、省、市 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研发机 构,大幅增加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 平。鼓励、支持企业转移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对引进转化市外先 进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登记备案 的企业,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强化高校院所在成果转化中的支撑作用。高校、科研院所 要围绕南阳市重点产业链技术关键需求,分类实施电子信息、高 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创新专项,发挥科技创新 成果策源地作用。实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制度,着力解决 “卡脖子”技术难题,对我市高校、科研院所承接市内企业研发 项目并成功实现产业化的,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承 接单位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3.大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创新发展,鼓 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南阳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积极推 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力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市 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或科研分中心,加快推进郑州大学南阳产业研 究院、中科院丹江口湿地生态系统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南阳药 用植物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建设。对获得省科技厅备案的新型研发 机构分期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技术 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30万元的补助。

(三)激发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

1.加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 技工作者领办创办企业,支持专家(教授)变企业家。采取强有 力举措,大力引进“两院”院士、外籍院士、中原学者等具有国 际化视野和持续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国内外 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能够引领南阳主导产业发展的产业领军人 才(团队)。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给予300万元~ 500万元支持,对国家级人才(团队)给予200万元~400万元支 持,对其他高层次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100万元~300万 元支持。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奠基性、战略性、支撑性作用的, 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的股权投资。

2.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贡献者奖励力度。对完成成果转 化项目并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人员,市财 政分别按照1:3和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高校、科研院所 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不 低于90%现金收益或者股权奖励、报酬,所兑现个人的科技成果 转化奖励和报酬,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个人工资收入 统计,但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对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校,从职务科技成果 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先征收,然 后财政安排同等资金用于奖励。

3. 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坚持激励引导、加强保护、 支持创新、优质高效的原则,完善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加强对发 明专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奖励补助,充分调动创新主体发明 创造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的活力。全面落实 增加科研人员收入的优惠政策,着力构建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 入分配政策,激发南阳科研人员(团队)多出科技成果,吸引更 多外地科技成果在南阳转移转化。高校科研人员经所在学校同 意,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有关单位 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取得的合法报酬,原则上归个人 所有。高校科研人员兼职收入和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收入不受本 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1.发展壮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加强对全市技术转移示范机 构的常态化管理,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 服务能力和水平。高校、科研院所和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 都要建立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积极引导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 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对新 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

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技术转移机构促成的成果转化,按技 术交易额的0.5%给予财政补助,同一机构每年最高30万元。

2.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大力培养技术转移领军人 才,将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 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 所联合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通过项目、基地、教学合作 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技术转移公共政策及实务操作、技术市场 法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培训。加强技术合同登记人员业务培 训和考核,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3.引导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建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 型仪器共享平台,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学仪器中心、分 析测试中心等创新平台对外提供社会化服务,鼓励企业使用实验 仪器,实现科技资源的共享与整合,降低研发成本,提升资源利 用效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提供和使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 单位,分别按年度实际收取或支付费用的20%给予补助,每家每 年最高补助10万元。

4.拓宽科技成果市场化供给渠道。围绕各县(市、区)主导 产业发展需求,发挥南阳科技大市场优势,积极挖掘北京、西 安、上海、武汉、天津、郑州等地和中科院科技成果资源,为南 阳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信息发布、咨询辅导、成果转化等专业化 服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供给链、服务链、需求链闭环运行。建 立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坚持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 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 展的实际贡献。建立容错机制,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 非法利益的成果转化偏差失误,不予追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体 系,成立南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调联络小组,定期召开协商 会,研究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县 (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要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摆上 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的路线 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倒排日期,挂图作战,务求取得扎实成 效。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定位和任 务分工,进一步清理、修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制度,指导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制定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协同推进技术转移,促进更多优秀科技成果在南阳实现转移转化 和产业化。

(三)加强示范引导。要及时挖掘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 好经验、好做法,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要加强总结推 广,发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的带动作用,营造有利于科 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考核奖惩。要充分发挥考核督导的风向标和指挥 棒作用,每年结合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对各县(市、区)成果转 移转化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 推进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