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中试基地申报材料审核推荐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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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 |||||||||||||
实施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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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河南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豫科创[2021]4号第六条“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省中试基地的建设、推荐工作,主要包括: (一)组织开展省中试基地的培育、初审等管理工作。 (二)制定相关地方或部门扶持政策,推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三)指导省中试基地建设和运行,统筹资源支持省中试基地建设和发展。 (四)协助省科技厅、财政厅做好省中试基地年度报告、绩效考核、过程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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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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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河南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和良好等次不超过总量的30%,两项等次数量不超过10个。 第十七条: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中试基地,实施限期整改,整改期一年。列入整改的省中试基地应制订整改方案,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县(市)、国家高新区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或所属的省直有关部门指导下,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整改到期后,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取消省中试基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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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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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 |||||||||||||||
法定时限(天) |
18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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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天)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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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意见及理由 | |||||||||||||||
备注 | |||||||||||||||
服务电话 |
0377-6313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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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南阳市张衡东路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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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机构 |
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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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377-633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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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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