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宛、人才强市战略,夯实我市科研基础体系建设,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南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宛科〔2018〕8号)及《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宛科〔2024〕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
1、重点方向:围绕我市装备制造、数字光电、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绿色食品、纺织服装、节能环保、医疗健康、种业创新、生态农业、畜牧养殖等重点领域,依托南阳市辖区内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以及其他有研发能力的单位,建设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必须在南阳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少于150人,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或不少于3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3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少于3项。
(2)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8人。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4)联合申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在组织结构中对依托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5)依托单位具有良好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二、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
(一)建设条件
1、分类条件:
(1)学科类重点实验室。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或二甲级以上医疗机构等科技型事业单位建设,其主要任务是面向学科发展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理论、新技术。
(2)企业类重点实验室。依托大中型企业建设,其主要任务是面向行业和产业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研究制定技术标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二)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须是在南阳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重点实验室定位清晰,在本领域中处于我市领先水平,能承担和完成重大科研任务。
2、重点实验室具有较好科研基础,拥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至少应符合以下五条中的两条:
(1)近3年内,学科类重点实验室主持与实验室研究领域相关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0项以上(含),企业类重点实验室主持或参与与实验室研究领域相关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5项以上;
(2)近3年内,实验室固定人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正式出版与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以上(含),或发表 SCI或BI期刊论文3篇以上(含);
(3)近3年内,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且实验室固定人员在依托单位均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
(4)近3年内,获得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类知识产权3件以上(含);
(5)近3年内,牵头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或疾病诊疗指南(不包括本单位内部标准或指南)2项以上(含)。
3、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基础设施和经费保障。其中: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独立科研用房不少于500平方米,企业类科研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来,科研场所相对集中;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原值不少于500万元,或近三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万元,或近三年每年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近三年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经费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拥有一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创新意识强、相对稳定的科技创新队伍。学科类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8名;企业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中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或获组织部门授予人才称号的人员不少于5名。同一科研人员只作为一家市重点实验室成员,其项目、专利等成果只属于一家市重点实验室。
5、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依托单位负责技术工作的企业高管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在本行业或领域内有一定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创新能力,年龄不超过六十岁;近三年应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学术交流与开放共享。重点实验室应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近三年主办学术会议或承办学会、协会主办的行业研讨论坛等不少于1次。
7、依托单位为高校的,承建的内设学院须为理工科类;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的,承建主体须为内设二级机构;依托单位为非综合性三甲医院的,承建的重点实验室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家;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营业收入须在1亿元以上,同一家企业原则上只支持建设一家市重点实验室。
8、依托单位和实验室主要成员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三)注意事项
1、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相对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南阳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由平台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阳市科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fuwu.hnkjt.gov.cn/xmgl)进行线上申报和推荐。平台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归口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市科技局的申请不再退回修改。各平台申报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一)注册、填报。单位(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填报流程详见用户操作手册(附件);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单位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18时以前;归口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6月6日18时。
(二)审核、推荐。省属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直接推荐至市科技局;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要为申报提供服务保障,并对所推荐平台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初审、汇总。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对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按所负责领域对市工程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5年6月11日18时前将初审结果提交至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四、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63138268
科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李爽立 63161386
附件:用户操作手册.pdf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