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解读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宛、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南阳市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范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5年12月17日中共南阳市委科技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为落实市委科技委会议精神,进一规范我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我市实际,起草修订了《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6章26条,内容涵盖总则、组织管理、申报和认定、运行管理、绩效评估、附则等六部分,对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全流程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比原管理办法,重点修订完善了以下方面:规范了绩效评估管理,明确了年开展一次运行绩效评估,取消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市级临床中心给予5万元奖励

四、意见协调情况

《管理办法》已分别征求市卫健体委、市市场监管局意见,针对市卫健体委提出的1条修改意见,市科技局经过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已采纳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