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豫发〔2021〕30号)和《中共南阳市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南阳实践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优化市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完善市科技计划体系,提高科技创新活动的服务水平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制定了《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八章共三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包括第一条至第四条,共四条。内容包括《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定义、遵循原则、项目分类等总括性概述。
第二章“各方职责”。包括第五条至第九条,共五条。主要明确市科技局、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各方职责。
第三章“项目征集”。包括第十条至第十三条,共四条。主要涉及项目征集的要求、方式、申报条件、承诺要求等内容。
第四章“评审立项”。包括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共六条。主要涉及项目评审、立项决策、项目任务书签订等环节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五章“实施管理”。包括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共六条。主要涉及项目承担单位义务、过程评估、整改要求、项目变更、创新容错机制等环节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六章“验收结题”。包括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条,共五条。主要涉及项目验收的评判要求、提交申请、终止申请、强制终止等环节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监督管理”。包括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共三条。主要包括全程监督、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内容、科研诚信建设等方面内容。
第八章“附则”。包括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五条,共两条。主要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与其他文件的关系。
三、主要特点
(一)优化完善市科技计划体系。一是《管理办法》所指的市科技计划设立了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科技攻关和基础前沿专项、软科学研究专项等计划类别。二是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竞争性项目和定向组织项目,竞争性项目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申报,为应对突发紧急重大科技需求或存在不宜公开竞争任务等情况,可采用定向组织的方式。三是强化基础研究,支持围绕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生命健康、新型储能、新材料、中医药等方面开展原始创新和探索研究,形成一批原创性科研成果,促进未来产业“破冰”攻关。
(二)建立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一是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科研组织方式,形成“链主”企业出题、高校院所和企业协同答题、政府立题支持的科研攻关新模式。二是市科技计划项目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的义务,市科技局可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抽取部分项目开展过程评估,评估结论分为通过、限期整改、终止。三是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对承担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未实现预期研究目标或失败的,经组织专家评议后给予宽容免责。